参照《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培育支持建筑业龙头骨干企业发展壮大的通知》(粤建市〔2023〕109号),现就支持我市建筑业骨干企业做大做强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确定骨干企业每年根据企业资质等级、产值规模、获奖情况等因素,将一批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创新创优能力、行业影响力和发展潜力的建筑业企业确定为骨干企业(不超20家),(二)入围条件(只需满足任一条件)1.已纳入最新公布的广东省建筑业工程总承包骨干企业名单的,且上一年度企业建筑业产值排名全市前20名,4.上一年度建筑业产值排名全市前10名,(四)确定方法1.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根据相关部门、单位提供或公开的数据信息,2.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将骨干企业入围名单送各相关市属部门及镇街政府征求意见,二、支持政策在企业市场拓展、金融支持、企业技术创新、企业优质服务通道等方面强化对骨干企业的培养和支持,(一)支持企业拓展市场空间1.积极跟踪骨干企业发展状况,2.鼓励招商项目选择建筑业骨干企业作为承包单位,高度重视建筑业骨干企业培育支持工作,将提升骨干企业市场竞争力和扩大企业产值规模作为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加强骨干企业培育支持政策的宣传工作,积极宣传本地骨干企业在改革创新、创建优质(品牌)工程、诚信经营等方面的工作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