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局,沈抚示范区产业创新局、发展改革局、市场监管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重点行业能效“领跑者”企业推荐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节函〔2025〕221号)要求,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2025年度重点行业能效“领跑者”企业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推荐范围依据国家强制性能耗限额标准和《工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2023年版)》,钢铁(含烧结、球团、高炉、转炉、电弧炉冶炼等工序),针织物、纱线,二、基本要求(一)年能源消费量超过1万吨标准煤的独立法人单位,(二)单位产品的能耗水平达到或优于本行业能耗限额强制性国家标准中的1级(先进值)和《工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2023年版)》的标杆水平,(四)按照国家标准《能源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GB/T23331)和《测量管理体系测量过程和测量设备的要求》(GB/T19022),建设能源管理体系和测量管理体系,设置能源管理岗位、建立完备的能源统计和计量管理体系制度,三、工作要求请各市工信局会同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部门组织本地区符合要求的企业,鼓励有关行业协会向省工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管部门直接推荐本行业符合要求的企业,各市工信局、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部门组织对本地区企业进行初审并择优推荐,各市工信局、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局要加大能效“领跑者”企业宣传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