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中央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管理实施办法》(浙财资环〔2024〕83号)、《关于下达2024年第二批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补助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富农〔2025〕151号)等文件精神,现对2024年第二批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部分补助资金拟拨付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等形式反映,单位反映问题须加盖公章,个人反映问题须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通信地址:富阳区富春街道体育馆路471号邮编:311400联系电话:89524296附件:2024年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补助资金汇总表杭州市富阳区农业农村局2025年7月18日附件:2024年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补助资金汇总表单位:元序号年度项目名称实施主体管护面积(亩)总补助金额已补助金额(第一批)本次补助金额(第二批)已拨资金占比(含本次)(%)总计停伐补助金额项目补助金额120242024年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补助资金杭州富阳国有农林资产经营有限公司15789473846.67399154.677469274692100%220242024年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补助资金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亚热带林业研究所9771293239.3247016.34622346223100%320242024年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补助资金浙江省林业科学研究院2153564614.0354429.033101851018530000060.8%合计27713133170070060043110013110030000085%资金情况说明:上级下达资金总额为133.17万元,其中50万元为浙江省林业科学研究院项目支持资金,本次预拨付60%,剩余资金经富阳区农业农村局验收通后予以拨付,83.17万元根据因素分配法(管护面积)对全区27713亩国有天然林进行补助,100%拨付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