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金融创新服务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进一步发挥并购重组资源配置功能,以金融创新服务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进一步发挥并购重组资源配置功能,现制定措施如下:一、支持企业并购重组,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以技术创新优势参与并购重组,拓宽融资渠道4.支持培育集聚并购基金,支持海河产业基金等政府投资基金与各类长期资本、耐心资本深度合作,拓宽并购基金退出渠道,鼓励金融机构为并购重组及后续运营提供并购贷款、并购保险、并购债券等金融工具,提升服务质效7.构建天津市资本市场服务平台,依托我市12条重点产业链企业、上市后备企业、新三板挂牌公司、区域性股权市场“专精特新”专板和天开科创专板等板块优质企业、天开高教科创园企业、私募投资基金投资企业和重点招商企业等,推动建立以银行、证券、政府投资基金、私募投资基金、天津OTC等机构以及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机构等证券服务机构共同参与的天津市资本市场服务联盟,提升并购重组服务质效,引导联盟成员机构运用多元化资本运作方式支持我市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