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组织开展清远市2025年科技计划项目(第一批)申报,科技金融支撑技术攻关、成果转化专项1个专题,且项目承担单位三年内不得申报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在省职教城等清远行政范围内设有校区的高校及申报指南另有特殊要求的除外)(七)项目牵头单位同一年度最多只能申报2项市级科技计划项目,(九)科技金融支撑技术攻关、成果转化专项,自由竞争择优专项专题一、专题二(自筹经费项目方向除外)项目牵头单位须出具自筹经费承诺函(详见附件3),(十一)科技金融支撑技术攻关、成果转化专项,(查新报告的项目名称需与申报项目名称一致、报告出具日期应在项目申报截止日期前一年内)(十二)科技金融支撑技术攻关、成果转化专项,科技金融支撑技术攻关、成果转化专项,自由竞争择优专项专题一、专题二的项目牵头单位须按要求提交科技报告,四、相关申报单位须提交的附件材料(一)科技金融支撑技术攻关、成果转化专项,(二)项目承担单位(含项目牵头单位和项目参与单位)科研诚信承诺书、项目组成员科研诚信承诺书,高新区科技创新局、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广清产业园管委会、市直单位科研管理部门须对照通知及申报指南要求,科技金融支撑技术攻关、成果转化专项,附件1:清远市2025年科技计划项目(第一批)申报指南.doc附件2:推荐项目汇总表.xls附件3:科研项目自筹经费承诺函.doc附件4:项目承担单位(含项目牵头单位和项目参与单位)科研诚信承诺书.doc附件5:项目组成员科研诚信承诺书.doc附件6:阳光政务平台系统操作说明.doc清远市科学技术局2025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