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赣财社【2019】1号)文件精神,我单位拟对以下16家小微企业入驻赣州高新区创业孵化基地发生的物管费、卫生费、房租费、非生产性的水电费进行补贴,补贴标准按其每月实际费用的60%给予补贴,每个入驻实体每季度最高不超过1万元,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具体补贴情况如下:序号入驻企业(项目)名称合计金额补贴比例补贴金额备注1赣州荣荃智能科技有限公司270060%16202赣州梓轩交通科技有限公司112560%6753江西汇腾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225060%13504赣州平欣科技有限公司未缴费5江西立亿暖通设备有限公司243060%14586赣州云贞技术服务有限公司117060%7027赣州珍宝信息技术有限公司261060%15668赣县区回村买菜生态农业有限公司135060%8109赣州沛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216060%129610赣州春峰科技有限公司706560%423911江西招娣网络科技有限公司93060%5584月已缴5-6月未缴12赣州锋宇康科技有限公司454560%2727新增13赣州虔安财税服务有限公司130560%783新增14赣州星智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283560%1701新增15勋通机电科技(江西)有限公司225060%1350新增(5-6月)16赣州睿频动力科技有限公司76560%459新增(6月)17赣州景和交通科技有限公司42060%252新增(6月)合计金额3591021546现对补贴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5年7月15日至2025年7月22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于2025年7月22日前向赣县区就业创业服务中心予以口头、书面或通过举报邮箱进行反映(监督电话:0797-4495815,举报邮箱:gxrlzyzx@163.com),联系电话:0797-4495815,赣县区就业创业服务中心2025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