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商务厅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印发〈2025年宁夏回族自治区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宁农(机)发〔2025〕4号)要求,2025年第一批国债资金享受农机报废更新补贴的农户和生产经营组织共119户,报废机具119台,使用国债资金409630元,第一批自治区资金享受农机报废更新补贴的农户和生产经营组织共8户,报废机具8台,使用国债资金110000元,现对拟享受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5年7月16日﹣2025年7月22日,如有虚假或与实际不符的情况,请在公示期内向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举报反映,举报电话:灵武市农业农村局0951-4021412,灵武市农业机械化推广服务中心0951-4038760,灵武市财政局0951-4021067,附件:1.2025年灵武市第一批(国债资金)享受农机报废补贴农户信息表2.2025年灵武市第一批(自治区资金)享受农机报废补贴农户信息表灵武市农业机械化推广服务中心2025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