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失业保险保生活、防失业、促就业功能作用,支持经营主体稳定岗位,根据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惠民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现将满足条件企业名单(第二批)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5年7月14日至2025年7月18日(五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提出,资金用途:稳岗返还资金主要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稳定就业岗位及降低生产经营成本支出,用人单位应建立稳岗返还资金使用台账,联系单位:涉县社会保障中心,联系电话:0310-3893063附件:2025年涉县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公示企业(第二批)2025年涉县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公示企业(第二批).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