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5年青年就业见习岗位征集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本年度岗位征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岗位征集目标聚焦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失业青年需求,二、岗位征集时间6月24日至7月4日三、岗位征集条件在我县辖区内的事业单位和依法注册成立、社会责任强、生产经营正常、管理规范的企业、民办非企业等用人单位可承担青年就业见习任务,(二)提供见习岗位数量不高于本单位在职人员的30%,(五)能够按月足额通过银行卡方式发放见习人员基本生活费并为其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六)见习期满可按照不低于20%的比例留用见习人员(事业单位除外),(三)线下审核材料:1.《2025年涉县青年就业见习单位申报审核表》(附件1),对申请单位的信息和材料进行审核,五、见习人员待遇及补贴申请程序高校毕业生见习期限为3-12个月,见习单位按不低于我县最低工资标准,一经发现见习人员有职工社保、工商营业执照、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信息等不符合见习条件情况,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失业青年(不包括正在领取失业金人员),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见习期间不视为就业,七、申报地点:涉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综合行政服务中心北五楼516室职业介绍科)八、咨询电话:3893038附件:1.2025年涉县青年就业见习单位申报审核表2.承担就业见习任务承诺书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6月23日附件1:2025年涉县青年就业见习单位申报审核表申请单位(盖章):申请单位基本情况单位法人注册资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单位性质单位地址现有职员人数申请见习人数见习指导员联系电话主要生产经营范围申请岗位情况见习岗位名称见习人数见习人员要求见习人员待遇(元/月)类别学历专业承诺留用比例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初审年月日(盖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年月日(盖章)注:1.“申请岗位情况”可另附纸说明,向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16-24岁失业青年提供见习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