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人社发〔2022〕100号中共南昌市委组织部南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南昌市博士科研创新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各县区委组织部、各开发区工委组织部、湾里管理局党群工作部,拟开展2022年度市博士科研创新中心申报工作,建有市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技术中心的单位可优先设立创新中心,三、申报程序(一)具备条件的单位可根据隶属关系向县区(开发区)人社局、湾里管理局人社办或市直主管部门提出设立市博士科研创新中心的申请,具体申报材料包括:1、《申请设立博士科研创新中心报批表》,(二)县区(开发区)人社局、湾里管理局人社办或市直主管部门收到申报材料后进行初审,招收博士研究人员从事科研开发、创新创业、成果转化的部门,设立创新中心的单位可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省级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三)博士研究人员应由中心单位面向社会,(四)创新中心应建立博士研究人员的考核指标体系,(五)新批准设立的博士科研创新中心科研资助经费20万元,新招收的博士研究人员科研资助经费5万元,各县区(开发区)、湾里管理局组织和人社部门、市直主管部门要对博士科研创新中心申报工作高度重视,增强企事业单位设立博士科研创新中心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附件:申请设立博士科研创新中心报批表中共南昌市委组织部南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