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商务委员会现启动2025年上海市进出口公平贸易专项资金(贸易调整援助类项目)申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一、申报对象及条件(一)申报主体1.在上海市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业,(二)申报条件1.受外部歧视性贸易政策、对外贸易突发和异常情况、进口严重冲击等贸易环境变化的影响,二、申报内容与支持标准企业因受外部各类贸易环境变化影响,(企业已获得国家及其他市级财政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本专项资金),每家企业不超过100万元的标准给予支持,每家企业就同一案件或同一产品累计三年内享受资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三、申报材料1.申报单位的社会信用代码登记证或者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3.申报承诺书(加盖公章),4.公平贸易专项资金申请表(贸易调整援助企业类)(一项目一表格)及承诺书,企业受影响情况、已采取的应对、调整措施等)(加盖公章),以及有关受影响情况和主要生产经营指标同比下降的财务报表等证明材料,8.企业贸易调整成效报告(加盖公章),登录上海市商务委员会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平台https://czzj.sww.sh.gov.cn完成注册和线上申报,同时将相关材料电子版文件(需加盖公章)发送至指定联系邮箱:fengtianqing@huganggroup.com(同步抄送shsswwgongmaochu@sin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