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为加快推进中国(新余)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培育跨境电商生态,促进新余市跨境电商发展,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国(新余)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的通知》、《江西省商务厅等10部门关于推动我省跨境电商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赣商务贸发字〔2025〕35号)、《新余市商务局新余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新余市推动跨境电商综试区建设若干举措的通知》(余商字〔2023〕42号)等文件精神,制定了《新余市跨境电商线上综合服务平台认定和管理办法》《新余市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认定办法》《新余市跨境电商综合服务中心认定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附件:1.新余市跨境电商线上综合服务平台认定和管理办法2.新余市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认定办法3.新余市跨境电商综合服务中心认定办法新余市商务局2025年7月14日(此件主动公开)附件:新余市商务局关于印发《新余市跨境电商线上综合服务平台认定和管理办法》《新余市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认定办法》《新余市跨境电商综合服务中心认定办法》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