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化学工业区管理委员会2025年4月28日(此件公开发布)上海化学工业区安全领域举报奖励办法(试行)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加强园区安全生产工作的社会监督,第四条(举报事项)园区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安全、消防安全、交通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等行业领域的违法行为、重大事故隐患和重大安全风险以及其他经认定可以给予奖励的举报事项,第六条(奖励条件)鼓励举报人依法实名举报,(二)举报事项事先未被有关部门掌握,(四)举报事项未获得其他部门奖励,(二)举报人接到奖励通知后超过60日未提供相关材料和信息的,(三)举报人申请奖励时提供的本人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与举报时提供的信息不一致,按以下标准给予举报人奖励:(一)举报对象被有关部门依法实施行政处罚的,(二)承办部门(单位)办理完举报事项后,将《上海化工区安全领域举报事项办理单》连同法律文书或事故调查报告等案件相关材料复印件一并反馈安委办,(三)安委办根据办理结果对举报是否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奖励条件进行审查,第十二条(奖励程序)符合奖励条件的按照以下程序办理:(一)安委办在5个工作日内通过举报人预留的联系方式通知举报人提供本人身份证、银行账户(含开户行信息)、工作单位及职务、联系地址等基本信息,第十四条(保密义务)受理举报和具体负责办理举报事项的的工作人员应当对举报人的身份信息、举报内容、奖励情况等严格保密,上海化工区安全领域举报事项办理单受理日期:单号:(2025)号举报人信息姓名性别身份证号联系方式单位名称职务联系地址电子邮箱举报事项信息被举报单位名称举报事项类别违法行为重大事故隐患其他安全风险举报事项标题举报事项具体内容举报附件见附件文件夹举报办理情况拟办意见202年月日派单转办,安委会(办)意见承办部门核实查处情况是否属实问题分类行业类型事故级别调查描述查处结果行政处罚处罚金额:无罚没款不予处罚但开具法律文书出具事故调查报告奖励意见建议奖励奖励金额:不符合奖励条件说明理由:上海化工区安全领域举报奖励审批表编号:沪化举奖字(202)号举报人基本情况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举报时间工作单位联系地址账户信息开户行账号举报事项办理情况类别处理单号内容概要处理结果认定情况举报奖励部门意见根据《上海化工区安全领域举报奖励办法》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