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组织开展2025年市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申报工作,发动优势龙头企业、科研院所及高等院校等单位牵头申报,(二)建设模式市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分为“企业法人+联盟”模式和“创新主体自主建设”模式两种模式,申报单位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其中一种模式申报:“企业法人+联盟”模式:1.牵头单位须是在广州市辖区内依法注册,2.必须有明确清晰的市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方案,重点支持创新中心开展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和扩散、中试验证平台建设等创新成果产业化工作,3.必须有明确清晰的市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方案,重点支持创新中心开展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和扩散、中试验证平台建设等创新成果产业化工作,牵头单位应参照《广州市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申报书(建设方案)编写指引》(附件2)制订明确清晰的建设方案,填写广州市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申报书(附件3),主要包含以下内容:市级制造业创新中心牵头单位和成员单位情况,根据市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工作方案和本通知要求准备申请材料,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根据市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工作方案和本通知相关要求,重点研判申报牵头单位建设优势及创新基础条件、拟突破行业共性关键技术攻关点及技术先进性等内容,附件:1.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关于推进广州市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2.广州市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申报书(建设方案)编写指引3.广州市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申报书4.广州市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申报汇总表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5年7月17日(联系人:邱武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