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有序规范大学生创业指导工作室建设,第二条本指引所称大学生创业指导工作室(以下简称“工作室”),为大学生创业提供创业教育培训、创业咨询辅导、创业资源对接、创业项目孵化等全链条创业服务的平台,主要负责政策制定、工作室认定、日常管理及业务指导,各市(州)科技管理部门负责本地区工作室监管、指导工作,依托的高校、孵化载体负责工作室的建设、运营工作,第二章申报认定第五条基本条件:(一)高校工作室主要依托创新创业学院或已设立的众创空间等申报,能为大学生创业项目提供技术、管理、投融资等专业服务,第七条申报材料:(一)湖南省大学生创业指导工作室申报表(附件1-1),工作室为创业团队提供“一对一”个性化指导和项目评估,由工作室建设主体依次向所在市州科技管理部门、省科技厅报告,评估内容如下:(一)建设情况:包括建设场地、服务设施、管理制度、创业导师等,(二)工作完成情况:包括创业咨询、创业培训、创业资源对接、创业服务活动等,(三)项目孵化情况:包括服务大学生创业者数量、成功孵化创业项目数量、创业项目融资情况等,工作室日常运营、活动开展、导师指导、项目孵化等工作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