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姚市经信局、象山县经信局,宁波高新区管委会工信局:根据《宁波市制造业创新中心管理办法(试行)》(甬经信创〔2021〕187号)、《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宁波市制造业创新中心验收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甬经信创〔2024〕57号)要求,我局对高性能刀具、高档数控机床关键部件、模具先进材料与技术等3家市级制造业创新中心组织开展了验收评估,三家中心均通过验收评估,请余姚市经信局、象山县经信局,宁波高新区管委会工信局切实加强对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的指导和监督,督促落实各项运行目标,进一步提升制造业创新中心能级,请各制造业创新中心以此为契机,进一步迭代完善建设运行方案,制定验收后三年运行工作目标、具体措施,高质量推动创新中心建设,请于2025年8月22日前填报验收后三年运行期工作目标表(附件2)并报市经信局,联系人:市经信局技创处郑德华,附件:1.宁波市高性能刀具创新中心等3家创新中心验收评估结果2.验收后三年运行期工作目标表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局2025年7月14日1.宁波市高性能刀具创新中心等3家创新中心验收评估结果.doc2.验收后三年运行期工作目标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