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引进企业在济南认定为国家级种业阵型企业、国家级“育繁推一体化”种业企业、国家级畜禽核心育种场,给予不超过100万元支持,(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2.梯度培育种业企业,支持种业企业争创国家级种业阵型企业、国家级“育繁推一体化”种业企业、国家级畜禽核心育种场,对在济南新认定为国家级种业阵型企业、国家级“育繁推一体化”种业企业、国家级畜禽核心育种场的种业企业,对具备晋升国家级种业阵型企业、国家级“育繁推一体化”种业企业、国家级畜禽核心育种场的种业企业,(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二、科技创新类4.强化种质资源保护利用,(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农业农村局)6.强化新品种创新研发,遴选确定对种业发展影响力大、创新性强的种业科技创新平台关键核心技术研发给予支持,支持种业企业申报高效育种项目,鼓励种业企业联合高校院所等科研单位申报国家级、省级种业项目,以财政资金股权投资方式给予最高300万元支持,支持企业联合高校、科研院所(事业单位性质)建设通用性、行业性科技成果转化中试示范基地,对研发型种业企业、种业科研机构或种业总部基地建设所需的建设用地,对于国家级种业阵型企业、国家级“育繁推一体化”种业企业、省级以上畜禽核心育种场和具备晋升以上条件的种业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