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根据《广东省进一步加大吸引和利用外商投资力度的专项实施方案》(粤商务规字〔2024〕2号)、《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做好2026年省级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提升专项资金(利用外资奖励事项)项目入库工作的通知》(粤商务资函〔2025〕68号)、《广州市促进外资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穗府办函〔2023〕2号)等文件要求,现就申报2026年利用外资奖励项目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支持方向和标准(一)外商投资企业投资奖励,高技术制造业企业按不高于新增实际外资金额3%的比例予以奖励,其他制造业、高技术服务业企业按不高于新增实际外资金额2%的比例予以奖励,其他行业企业按不高于新增实际外资金额1%的比例予以奖励,在粤商务规字〔2024〕2号文执行期内累计最高奖励人民币15000万元,高技术服务业、其他行业单个企业2026年最高奖励人民币2000万元,在粤商务规字〔2024〕2号文执行期内累计最高奖励人民币8000万元,在粤商务规字〔2024〕2号文执行期内已获总部奖励的不再列入2026年支持对象,三、申报材料(一)2026年利用外资奖励申报表,(八)申报企业申请奖励的实际外资资金截至申报日期前的使用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资金流水等),(三)外资跨国公司地区总部需符合《广东省鼓励跨国公司设立地区总部办法(修订版)》(粤商务规字〔2021〕3号)规定,(二)各区商务主管部门发动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外商投资企业申报本项奖励资金,六、资金监督与管理(一)企业申报时须书面承诺在奖励资金拨付到位后2年内,附件:1.2026年利用外资奖励申报表2.2026年利用外资奖励申报承诺书3.各区商务主管部门、政务中心联系方式(点击下载附件1-3.doc)4.广州市____区2026年利用外资奖励初审情况表.xls广州市商务局2025年7月15日(联系电话:81328182、889023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