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生猪养殖场: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省级统筹奖励)预算的通知》(粤财农〔2024〕177号)《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转下达2025年中央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省级统筹奖励)预算的通知》(穗财农〔2024〕74号)精神,提前下达我区2025年中央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330300元,经我局研究制定了《花都区2025年中央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提前批(省级统筹部分)使用实施方案》,附件:花都区2025年中央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提前批(省级统筹部分)使用实施方案广州市花都区农业农村局2025年6月25日花都区2025年中央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提前批(省级统筹部分)使用实施方案为切实做好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项目实施工作,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省级统筹奖励)预算的通知》(粤财农〔2024〕117号)精神,参照《广州市农业农村局广州市财政局关于组织实施能繁母猪补贴的通知》(穗农函〔2022〕128号)标准执行,通过补贴的方式对2025年度引进的每头能繁母猪/种公猪按300元的标准实施补贴,通过补贴的方式对2025年度引进的每头猪苗按200元的标准实施补贴,通过直接补助的方式对2025年度购买的防疫药物按不高于总购置金额1/3的标准实施补贴,将参照《广州市花都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4-2026年广州市花都区政策性农业保险实施方案的通知》(花农〔2024〕68号)标准执行,通过直接补助的方式对2025年度购买非政策性农业保险按不高于75%的标准实施补贴,(二)资金分配方式符合条件的生猪养殖场于2025年7月5日前向区农业农村局提交花都区2025年中央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提前批(省级统筹部分)资金使用计划表,(三)资金发放方式生猪养殖场申领设施设备建设项目类奖励资金的,生猪养殖场申报优质种猪和猪苗引进、防疫、农业保险等补贴类直接补助奖励资金的,附件:1.花都区2025年中央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提前批(省级统筹部分)使用计划表.docx2.花都区2025年中央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提前批(省级统筹部分)申请表.docx3.中央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使用承诺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