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5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实施工作的通知》(浙农科发〔2025〕10号)文件,由各乡镇组织申报初审,县农业农村局组织联审,拟确定淳安县桐子坞玛璜柑桔专业合作社等4家单位实施2025年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建设项目,现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自公示之日起),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反映,单位反映问题的,请加盖公章,个人反映问题的,须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联系人:刘灵敏,通讯地址:千岛湖镇环湖北路375号(农业农村局)附件:2025年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建设项目拟立项项目汇总表淳安县浙江省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基地拟立项项目汇总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