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筹用好股权、债权、保险、融资担保等金融工具,二、重点领域(一)重大项目融资,优先保障中央预算内投资、国债、地方政府专项债等支持的国家重点项目及自治区级重大项目金融需求,加强保险资金在科技创新、创业投资、乡村振兴、绿色低碳产业发展等领域的运用,推动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创新担保产品、优化服务模式,支持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拓展债务融资工具承销业务,四、提升融资可得性(一)推动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倾斜支持重点行业领域项目融资,用好科技企业并购贷款政策,鼓励金融机构结合实际推出支持跨境贸易发展的产品服务,五、构建融资服务体系(一)强化财政金融政策联动,完善直接融资等相关奖补政策及信贷、担保等风险补偿机制,推动金融机构分级受理重点融资项目,支持金融机构开辟融资审批绿色通道,与自治区壮大实体经济推动高质量发展调研服务工作专班、自治区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有效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