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条件上高县范围内从事粮油规模种植的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二、申报原则按照自愿申报、择优选择的原则,三、申报内容生产设施条件改善、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有意愿开展生产设施条件改善、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的主体自愿申报,并到所在乡镇进行申报登记备案,申报结束后,由乡镇对申报主体进行审核,县农业农村局将对有异议或存在问题的主体情况进行抽查复核,4.公示,复核结束后,及时将结果进行公示,五、申报材料现场申报登记,2.申报地址:所属地乡镇或上高县农业农村局(上高县新政府大楼9楼912室),3.县农业农村局联系人:曹永华18172958820,上高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7月8日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