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实施“春苗计划”培育“小而美”企业的意见》(奉政发〔2024〕6号)及《关于进一步实施“春苗计划”培育“小而美”企业的意见实施细则》(奉科〔2024〕25号)文件精神,现将宁波市奉化区2025年度第三批“小而美”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下达给你们,本批专项资金拨付“小而美”企业2024年度扩产投资奖补经费5.4万元、2024年度贷款贴息第二批奖补经费247.2万元、2024年度研发投入奖补经费261.3万元、2024年度首次认定高新技术企业第三批奖补经费20万元,共计533.9万元,望各有关单位收到通知后,登录宁波市“甬易办”平台(https://enb.ningbo.gov.cn/),使用浙江政务服务网账号密码进行企业登录后进入“易兑付”界面,选择“奉化区”,通过“查找功能”找到所需申报的政策名称,选择对应奖补事项,点击“兑现”按钮,按要求进行操作申领,并确保经费专款专用,附件1:2024年度奉化区“小而美”企业扩产投资奖补经费安排表.docx附件2:2024年度奉化区“小而美”企业贷款贴息第二批奖补经费安排表.docx附件3:2024年度奉化区“小而美”企业研发投入奖补经费安排表.docx附件4:2024年度奉化区“小而美”企业首次认定高新技术企业第三批奖补经费安排表.docx宁波市奉化区科学技术局2025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