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商务厅经管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提升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做好2026年省级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提升专项资金(进口贴息事项)项目入库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要求,现就做好2026年省级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提升专项资金(进口贴息事项)管理工作通知如下:一、请按照通知附件《2026年省级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提升专项资金(进口贴息事项)项目入库指引》(附件1)的要求,抓紧开展组织申报工作,二、各区初审企业提交的申报材料时,应核对相关复印件材料的原件(如营业执照、海关报关单、合同或设备参数证明文件等),审核企业是否已按要求在材料上加盖企业公章及填写相关申请表等,三、申请企业本次申报的进口产品不得重复申报国家和省其他进口贴息项目,请各区初审时认真审核,四、各区申报材料报送截止日期为7月20日,请各区将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一份,邮寄)、电子版申报材料(企业将资料扫成1份PDF,区整理成一个光盘,邮寄)、纸质项目汇总表和项目入库明细汇总表(一式两份并盖章,邮寄)、初审报告及可编辑电子版项目汇总表和项目入库明细汇总表(OA报送)报我局,附件1:2026年省级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提升专项资金(进口贴息事项)项目入库指引.doc附件2:广东省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目录(2025年版).xls附件3:进口贴息项目汇总表.wps附件4:进口贴息项目入库明细汇总表.wps佛山市商务局2025年7月11日(联系人及电话:黄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