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惠州市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惠府办函〔2022〕55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的通知》,加强对我市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以下称“双减”)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惠州市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协调解决“双减”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二、组成人员领导小组组长由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领导小组成员由市委宣传部、网信办,三、工作机制领导小组不纳入市级议事协调机构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教育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由各成员单位相关业务科室1名负责同志担任联络员,具体负责日常工作联系和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