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设1名负责人,每个课题设1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可担任其中1个课题的负责人,其中,青年科学家项目不下设课题,青年科学家项目负责人年龄要求详见各重点专项申报指南,2.项目申报书应包括相关协议和承诺等,具体要求如下,3.项目(课题)牵头单位应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21〕32号)、《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5〕2号)等相关文件的具体要求,遵循“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结合项目(课题)牵头单位及参与单位现有基础及支撑条件,根据项目(课题)任务目标的实际需要,科学合理、实事求是编制项目(课题)预算,三、限项要求1.项目(课题)负责人限牵头申报1个项目(课题);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的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项目(课题),课题负责人可参与申报项目(课题),2.作为项目(课题)负责人、项目骨干申报的项目(课题)和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在研项目(课题)总数不得超过2项,4.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不含青年科学家项目、科技型中小企业项目、国际合作类项目;限项目(课题)负责人)、国家科技重大专项(不含青年科学家项目,限项目(课题)负责人),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限项目(课题)负责人)、基础科学中心项目(限学术带头人和骨干成员)、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限部门推荐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具有高级职称的主要参与者)实施联合限项,科研人员同期申报和在研的项目(课题)总数原则上不得超过2项,如无特殊说明,本指南所称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包含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重大专项接续项目和面向2035的重大项目等,项目牵头单位网上填报申报书的受理时间为2025年7月9日8:00至8月21日16:00,各推荐单位应加强对所推荐的项目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于2025年8月25日16:00前通过国科管系统逐项确认推荐项目,并将加盖推荐单位公章的推荐函以电子扫描件上传,专业机构将对申报书进行形式审查,形式审查要点附于各重点专项的申报指南后,青年科学家项目不下设课题,原则上不再组织预算评估,2.关于“揭榜挂帅”项目,六、咨询方式1.技术咨询电话及邮箱:010-58882999(中继线),program@istic.ac.cn2.业务咨询电话:重点专项名称主责科学部(指南方向)专业机构(申报条件、申报书、形式审查要点等)数学和应用研究010-62327191010-68104344物态调控010-62325055010-68104388催化科学010-62327035010-68104776生物大分子与微生物组010-62329240010-68104344合成生物学010-62329246010-88225153地球系统与全球变化010-62327627010-68104432纳米前沿010-62327138010-68104435发育编程及其代谢调节010-62328790010-68104388附件:1.内地与香港、内地与澳门协商确定的港澳单位名单2.组织申报的推荐单位3.“数学和应用研究”重点专项2025年度项目申报指南4.“物态调控”重点专项2025年度项目申报指南5.“催化科学”重点专项2025年度项目申报指南6.“生物大分子与微生物组”重点专项2025年度项目申报指南7.“合成生物学”重点专项2025年度项目申报指南8.“地球系统与全球变化”重点专项2025年度项目申报指南9.“纳米前沿”重点专项2025年度项目申报指南10.“发育编程及其代谢调节”重点专项2025年度项目申报指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2025年6月25日请登录系统,在“公开公示-申报指南”菜单栏中查看申报指南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