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加快智能建造技术在工程建设项目上的应用,特制订《金华市智能建造试点项目认定办法》,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5月22日金华市智能建造试点项目认定办法为进一步加快智能建造技术在工程建设项目上的应用,一、总则1.金华市智能建造试点项目是指在施工过程中应用BIM设计、装配式构件及装配式装修部品部件智能生产、智能建造装备、智能施工管理、数字交付与智慧运维等智能建造技术,2.本办法适用于本市新建、扩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工程,二、基本规定1.金华市智能建造试点项目的认定工作由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市建设局”)负责组织实施,2.金华市智能建造试点项目每年认定一次,认定对象为已申报智能建造试点,无需公开招标项目以施工合同签订日为准)应执行新装备库,于每季度第三个月的20日前通过金华市建设工程智慧管理平台提交《金华市智能建造试点项目实施情况表》(附件3)和有关文字说明、图像、视频影像等佐证资料,四、认定1.市建设局对被确定为金华市智能建造试点项目的工程不定期组织专家实地开展过程检查,对已申报金华市智能建造试点且已完成智能建造技术应用(附件1)的项目进行认定,五、激励措施1.对市级智能建造试点项目所取得的技术成果,2.对市级智能建造试点项目,附件:1.金华市智能建造装备库2.金华市智能建造试点项目申报表3.金华市智能建造试点项目实施情况表4.金华市智能建造试点项目成效评估表[文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