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为加快商品有机肥的示范推广,对补贴商品有机肥供应商及其产品进行登记,一、目的和意义为加快实施农业投入化肥定额制,切实做好海宁市商品有机肥补贴推广应用工作,现对海宁市2025年度商品有机肥供应商及其产品进行登记,二、登记主体要求及报名材料1.提供海宁市商品有机肥销售登记表(见附件);2.提供营业执照,非生产厂家的主体还需提供生产厂家的营业执照(肥料经营),5.提供肥料产品相关材料(肥料登记证、销售授权协议书、包装袋照片),三、肥料要求商品有机肥是需经肥料登记许可,利用本省畜禽排泄物等农业有机废弃物资源为主要原料、经发酵腐熟除臭后制成的有机肥料等产品,氮磷钾总养分、有机质、重金属及水分含量和酸碱度指标分别达到《有机肥料》(NY525-2012)、《生物有机肥》(NY884-2012)、《有机-无机复混肥料》(GB18877-2009)要求的产品,四、报名时间及地址报名时间截至2025年7月31日下午5点,五、登记结果登记主体按要求提交登记资料后,由市农业农村局审核通过、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正式发布,附件:海宁市商品有机肥供应商登记表.doc海宁市农业农村局2025年7月11日微信扫一扫:分享微信里点“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