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关于深入做好失业保险稳岗惠民促就业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发〔2025〕15号)文件精神,经审核,拟对市直第一批2073家企业返还失业保险12896748元,现将返还企业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2025年7月9日—2025年7月15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可通过电话或书面署名向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联系地点: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和职业能力建设科(市人社局办公楼918房间)电话:0715-8235686邮箱:xnjy2023@163.com附件:1.咸宁市直2025年第一批稳岗返还(中小型企业)公示名单2.咸宁市直2025年第一批稳岗返还(大型企业)公示名单附件1:咸宁市直2025年第一批稳岗返还(中小型企业)公示名单.xlsx附件2:咸宁市直2025年第一批稳岗返还(大型企业)公示名单.xlsx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