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产业链发展促进机构:根据《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青岛市加快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青政发〔2024〕11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联合制定了《青岛市重点产业链高质量发展促进机构奖励政策实施细则》,青岛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青岛市财政局2025年7月8日(此件公开发布)青岛市重点产业链高质量发展促进机构奖励政策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更好发挥产业链发展促进机构(以下简称“促进机构”)作用,第二条促进机构奖励政策的组织实施,第五条综合评价促进机构面向青岛市先进制造业重点产业领域,第四章申报程序第七条机构申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每年公开发布项目申报通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复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向社会公示拟支持的促进机构名单,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根据评审情况和年度预算安排,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将资金拨付促进机构,第五章职责分工第十一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发布申报通知、组织奖励申报、材料审核、专家评审、社会公示、预算编报和执行,市财政局负责奖补资金的预算安排、资金下达、组织开展财政绩效评价工作,第七章附则第十五条本细则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负责解释,第十六条本细则为《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青岛市加快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青政发〔2024〕11号)的配套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