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农村工作办公室:根据《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有关资金的通知》(苏财农〔2025〕32号苏农计〔2025〕15号)、《2025年全省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实施方案》(苏农业〔2025〕10号)、《关于印发2025年江苏省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苏农办农〔2025〕4号)以及苏州市农业农村局相关文件精神,现组织申报2025年昆山市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牢牢把握粮油规模种植主体这一关键,二、申报要求昆山市区域内种植水稻100亩(含)以上,原则上入选2025年稻麦科技示范户、享受过2024年昆山市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奖补的主体不得申报,申报材料(附件1)经所在区镇农业农村部门审核后,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组织审核申报材料,项目主体应积极落实关键技术、加强田间管理,区镇农业农村部门及时了解核实重点技术到位情况,项目实施主体向区镇农业农村部门提前报备收获时间计划,市农业农村部门邀请专家按照不低于申报主体个数20%的比例,对项目实施主体进行抽测单产,同时邀请第三方跟踪分析实施主体水稻生长情况,如单产达标主体按上述比例奖补超出或不足项目总奖补资金,附件:1.附件1:2025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申报材料2.附件22025年昆山市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主体档案昆山市农业农村局2025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