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言播报各有关单位: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就业见习管理办法的通知》(浙人社发〔2024〕77号)、《关于转发<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就业见习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甬人社发〔2025〕8号)等文件精神,经对我县就业见习单位2024年开发见习岗位、见习活动管理、见习人员留用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决定将2024年宁海县就业见习单位年度评估结果(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从2025年7月11日起至2025年7月17日止,在公示期内,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可来人、来信和来电反映(联系电话:0574-59979533,通讯地址:宁海县桃源街道气象北路778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06室),附件:2024年宁海县就业见习单位年度评估结果.xlsx宁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