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科技局,高新区、经开区、平原示范区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为大力培育和发展新乡市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加快建立与完善市技术转移服务体系,促进我市技术转移和成果转化,根据新乡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新乡市技术转移示范机构认定管理办法(试行)》(新科〔2017〕44号)的具体要求,决定开展2025年新乡市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申报和评估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工作范围1.2025年度新乡市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申报认定2.2023年及以前认定的新乡市技术转移示范机构评估考核二、申报时间、地点受理时间:2025年7月9日-8月8日9:00-12:0013:00-17:00,逾期将不再受理,受理地点:新乡市市民中心2楼138号窗口(新乡市人民东路与新二街交叉口东北角),三、报送渠道各申报或参与评估考核单位对所申报平台材料的真实性等负责,并通过所在地区(单位)的科技主管部门统一报送,四、联系方式咨询电话:科技成果转化和区域创新科0373-5820696市民中心窗口0373-5858760电子邮箱:cgk5820682@163.com附件1.2025年度新乡市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申报指南附件2.2025年度新乡市技术转移示范机构评估考核指南2025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