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和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4年度第一批省对市县专项转移支付预算资金的通知》(苏财农〔2024〕24)(苏农计〔2024〕12号)及《2025年度涉农资金“大专项+任务清单”实施计划》(张政办抄〔2025〕10号)的规定和要求,各镇区及有关单位申报了农业品牌建设奖励资金,经审核,现有8家单位符合绿色食品奖励规定,3家单位符合有机食品奖励规定,拟对其进行财政奖励,现予公示,公示期为7月9日-7月13日,如有不同意见,请与我局联系,联系电话:58227385,张家港市农业农村局2025年7月9日附件1:2025年品牌建设奖励—部分绿色食品奖励资金明细表(第二批)附件2:2025年品牌建设奖励—部分有机农产品奖励资金明细表(第二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