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文化部《公众聚集文化经营场所审核公示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对以下申请单位予以公示,申请设立项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设立申请单位:营口柒月杰一森电竞网咖有限公司营业地址:营口市站前区市府路北12-10经营项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网吧)经济性质:营利性,法定代表人:黄秀兰,性别:女,籍贯:辽宁营口,受理反馈意见部门:营口市站前区营商环境建设局(行政审批局)监督电话:0417-2923229邮编:115000通讯地址:营口市站前区东风路67号站前区政务服务中心1楼综合窗口公示时限:拾天(2025年7月8日-2025年7月17日)被公示单位必须符合《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的以下条款:第九条中学、小学校园周围200米范围内和居民住宅楼(院)内不得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第三十五条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违反本条例的规定,被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自被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之日起5年内,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不得担任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擅自设立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被依法取缔的,自被取缔之日起5年内,其主要负责人不得担任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营口市站前区营商环境建设局2025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