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依次下发了《制造业数字化转型促心创建指引》(工信厅规函〔2025〕198号,以下简称《创建指引》)《关于开展2025年制造业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建设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规函〔2025〕248号),现组织开展2025年制造业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申报工作,分行业分区域建设一批制造业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三、建设条件(一)开展促进中心建设运营的牵头单位应为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也可联合相关企业、高校、科研机构和行业组织,(二)促进中心建设主体应有固定的经营服务场所,(三)促进中心建设主体所在地应为其服务行业的主要聚集区或行业资源集中的地区,有2年以上服务相关行业和地区的经验,(四)促进中心建设主体有健全的管理团队和人才队伍,与有行业数字化转型公共服务载体充分衔接,能够为区域内行业企业提供数字化转型专业服务,四、工作程序(一)各单位广泛通知区域内园区、企业、协会、高校及科研院所等单位,编制《制造业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建设方案》(详见附件),于2025年6月25日-7月10日在制造业数字化转型综合信息服务平台(https://szgx.miit.gov.cn/zzyszh/)完成线上申报,联系人:赵洋联系电话:2919086附件:制造业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建设方案(模板)营口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5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