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开展毕节市七星关区2025年度第十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征收工作,现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如下:一、征收范围毕节市七星关区2025年度第十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征收范围位于毕节市七星关区梨树镇平乡社区,二、土地现状毕节市七星关区2025年度第十批次城镇建设用地需征收集体土地面积23.6547公顷,四、补偿方式和标准该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征地补偿标准,严格按照《毕节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毕节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补偿标准的通知》(毕府发〔2023〕15号)公布的标准执行,梨树镇平乡社区属毕节市七星关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一类区域,其征地补偿标准为:47000元/亩(不分地类),征地时被征地耕地上有青苗的,青苗补偿费按2043元/亩补偿,征地时被征地耕地上无青苗的,按照毕节市七星关区现行征收补偿有关标准执行,五、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该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安置对象为所有涉及被征地群众,对符合《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被征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七星府办通〔2012〕272号)规定的被征地农民,六、提出意见的时间、地点、方式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认为公告内容与征地相关事宜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七、办理补偿登记的时间、地点、方式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持土地权属的相关证明材料到属地乡镇人民政府办理土地补偿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