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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关于《2025年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中央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服务组织遴选公告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 2025-06-19
在县域内外遴选承担2025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的服务组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遴选对象和条件1、遴选对象(实施主体)遴选对象(实施主体)为依法注册登记取得法人资格,有一定规模、服务能力较强的具有农业机械作业资质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及农业生产服务企业等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2、遴选条件①社会化服务组织在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原则上从事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达两年以上(需提供服务合同等佐证材料),服务主体需安装中国农服平台接口规范的作业监管设备,所有作业农业机械原则上全部安装北斗卫星智能监控终端系统(需提供设备型号、厂家、设备接入网址等信息),社会化服务组织在“中国农业社会化服务平台”注册登记,二、申报程序1、申报时间2025年6月20日至2025年6月27日2、申报材料服务组织需提供以下资料:①实施主体项目实施方案②提供工商部门依法注册登记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征信报告一份,⑤开展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的具体操作人员信息统计表,⑦提供在“中国农业社会化服务平台”注册登记,3、申报时间、地点请具备以上遴选条件、有意承担我县2025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的申报主体在2025年6月27日前将申报资料(加盖公章)装订一式2份报送到县农业农村局807-2室(行政服务中心),遴选出符合条件的服务主体,报县农业农村局党组会议审议通过后,初步确定为我县2025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承接主体,确定为我县2025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主体,联系电话:0314-752781515731496269附件1:服务主体申请表附件2:Xx(实施主体)2025年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中央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样表)附件1: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申请表年月日承接主体名称地址乡(镇)村负责人姓名身份证号电话人数(个数)机械数量(台、套)申请内容年月日乡(镇)农业部门意见负责人(签字)年月日县农业农村局意见经办人(签字)分管领导(签字)年月日附件2:Xx(实施主体)2025年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中央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样式)联系人:联系电话: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xxx(实施主体)编制年月日Xx(实施主体)2025年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中央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一、实施主体基本情况主要包括实施主体成立时间、现有农机具数量(台、马力)、从事的主要服务产业和环节、服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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