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金融监管局、国资委)二、挖掘优质后备企业资源,(责任单位:市金融监管局、财政局、国资委,(责任单位:市金融监管局、市直其他相关部门,(责任单位:市金融监管局、财政局,厦门证监局)五、鼓励企业上市融资,(责任单位:市金融监管局,支持银行机构开发面向上市公司、后备企业的特色金融产品,(责任单位:市金融监管局、财政局,加强对上市公司和后备企业合规经营的专业指导,将上市公司、后备企业纳入协调服务范围,各区人民政府、管委会作为企业跟踪服务的直接责任单位,对上市公司、后备企业动态进行常态化跟踪,及时了解上市公司、后备企业经营发展的重大事项,(责任单位:市金融监管局、市直其他相关部门,(责任单位:市金融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