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科技局在《武威市企业创新联合体组建与运行管理办法(试行)》基础上修订形成了《武威市企业创新联合体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武威市科学技术局2025年7月4日武威市企业创新联合体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增强企业技术创新能力,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企业创新联合体(以下简称联合体),联合体以企业的发展需求和产业的技术创新能力提升为基础,第五条联合体组建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联合体牵头单位应为独立法人企业,能够集聚产业链上下游企业、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等创新资源,成员单位应与牵头企业在技术研发、成果转化、标准制订、科技合作、品牌建设等方面具备合作条件,(二)联合体由产业链上下游企业、高等学校、科研院所或其他组织机构等多个独立法人单位组成,(三)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单位的,(五)联合体牵头单位应建立健全经费管理制度和经费使用内部监督机制,理事会由联合体成员单位相关负责人员组成,组织各成员单位实施联合体内部科研项目或承担重大科技项目,支持联合体成员单位创建省市级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等创新平台,且参与单位原则上应为联合体成员单位,(二)不能按照联合体章程及组建协议等相关文件开展技术创新活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