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阳江市省级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提升专项资金申报指南》要求,我局严格按照规定,选取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对项目进行评审,现将本次项目的分配方案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7月4日—7月10日,共7天,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内容持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反映公示名单的情况和问题应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对收到的异议,联系人:姜海东,附件:2025年阳江市省级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提升专项资金第一季度项目分配表阳江市商务局2025年7月4日附件:1.附件2025年阳江市省级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提升专项资金第一季度项目分配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