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2025年中央财政资金支持供销合作社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试点工作,通过支持供销合作社为农服务主体开展农业生产托管服务,2025年我县实施中央财政资金支持供销合作社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试点工作任务面积5万亩,承担供销合作社任务的服务主体不得重复申报农业农村部门组织实施的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试点项目作业服务坚持以各服务主体自有农机具、自行开展为主,县供销联社会同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组成项目验收组,试点资金只用于支持供销合作社开展粮、棉、油等作物的耕、种、防、收等全程托管服务和三个环节及以上的多环节托管服务,服务主体之间不得通过相互提供交叉作业服务获取补助资金,服务小农户的资金或面积比例不低于60%,补助资金可以补小农户或服务组织,也可以按照一定比例分别补助小农户和服务组织,项目补助资金采取“先服务后补助”的支持方式,按实际托管服务面积和补助标准兑付补助资金,经县级验收合格后拨付补助资金,五、保障措施成立民乐县2025年中央财政资金支持供销合作社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试点工作专班(名单附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