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现将《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先进制造业企业名单制定工作的通知》(粤工信财审函〔2025〕26号)转发给你们,积极组织发动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确保符合条件的企业通知到位、知晓政策,重点核实企业(含非增值税汇总纳税的分支机构)是否从事制造业行业情况,填写审核情况汇总表(附件3),于每月18日前完成企业审核和推荐工作,四、我局将汇总市科技局、财政局、税务局等部门意见后,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推荐符合条件的企业,企业可自主在申报系统查询审核进度,待政策享受名单推送税收管理系统并录入后,企业即可申报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五、各镇街应加强对享受政策企业的日常监管,形成不再享受政策企业名单(附件4)一并报送我局,附件:1.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先进制造业企业名单制定工作的通知2.中山市高新技术企业名单3.2025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先进制造业企业审核情况汇总表4.2025年度不再享受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名单中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5年7月4日(联系人:苏先生,电话:0760-88315757)附件下载:附件1: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先进制造业企业名单制定工作的通知.pdf附件下载:附件2:中山市高新技术企业名单.xlsx附件下载:附件3:2025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先进制造业企业名单审核情况汇总表.xlsx附件下载:附件4:2025年度不再享受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企业名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