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宁夏潮峰驾驶员培训学校有限公司经营活动不规范行为的通报各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校:2024年11月以来,红寺堡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宁夏潮峰驾驶员培训学校有限公司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中,多次发现该校存在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安全管理人员缺失且未按要求取得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明、理论教学负责人和理论教练员长期不在岗、教练员和管理员配备不足、教学管理档案不健全等安全问题,我局先后通过约谈、下发整改通知书、停业整顿等措施责令其限期整改,但至今该驾校仍有一些问题未按期完成整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2年第32号《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第五十条之规定,决定对宁夏潮峰驾驶员培训学校有限公司经营活动不规范行为进行全行业通报,希望各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校引以为戒,举一反三,严格遵守《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经营行为,加强教学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吴忠市红寺堡区交通运输局2025年07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