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修订的《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和《黑龙江省艺术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黑龙江省艺术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决定开展“2025年度黑龙江省艺术科学规划项目和优秀艺术科研成果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项目申报及要求(一)申报条件黑龙江省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申请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黑龙江省艺术科学规划与文化和旅游科研项目的申请,5.申报人已承担黑龙江省艺术科学规划项目及文化和旅游科研项目在研的,(四)项目立项省艺术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专家组成评审组进行立项评审,2.省艺术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专家进行结项成果评审,2.在研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艺术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文旅部文化艺术研究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省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请新的省级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结项证书标注日期在2025年7月20日之前的可以申请),3.不得用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省级艺术科学规划项目,4.黑龙江省艺术科学规划课题组成员(含项目负责人)一般不应超过5人,5年内不得申报黑龙江省艺术科学规划项目,资格审查和评审工作严格按照《黑龙江省艺术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及本通知的规定进行,二、成果申报及分类2025年度全省优秀艺术科研成果申报学科分类参照艺术科学规划项目学科分类,申报人需通过登录“黑龙江省艺术科研项目申报管理系统”(申报网址:http://111.41.199.18:81/)进行网上申报,黑龙江省艺术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托黑龙江省艺术研究院承担申报材料的受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