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高校、科研院所,4.社会发展领域:包括疾病防诊治、药物与医疗器械、中医药现代化、生物技术、生态环境保护与碳达峰碳中和、绿色建筑、纺织服装、公共安全与社会事业等,二、申报要求(一)项目申报单位牵头申报单位应为安康市境内注册(登记)的企业、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等,单位注册(登记)时间为2024年7月1日前,须提供在职单位批准兼职和兼职单位聘用的有效证明),且保证项目执行期内在职,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对材料的真实性和合规性等作出信用承诺,并列入科研诚信“黑名单”,项目申报单位应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内完成提交,单位申报时间:2025年7月1日9:00至2025年8月9日17:00,由项目负责人和科研团队在规定范围内根据科研实际需要自主决定使用,吸纳应届高校毕业生参加科研工作,(二)请各县(市、区)、高新区和恒口示范区科技部门在本单位职能和业务范围内推荐,并于8月9日之前将辖区范围内参与项目申报企业推荐函发送至747907143@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