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规范>的通知》(林资规〔2021〕5号)的有关要求,现对连平县工业园四期油溪镇工业用地配套项目用地用林报批情况说明如下:一、批次名称连平县工业园四期油溪镇工业用地配套项目,二、批次用地申请单位连平县工业园管理委员会,三、批次用地位置连平县油溪镇富乐村,四、批次用地规模和规划用途上述批次用地建设其中林地占用2.8680公顷,项目用地为油溪镇工业用地配套工程,规划用途为工业用地,是保障我县产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县重点项目,我县已与意向投资方签订投资框架协议,该项目已纳入《连平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重点建设项目安排表,项目在现行控制性详细规划中只有YS-05-0412为防护绿地,其余均为一类工业用地,特此说明,附件:连平县工业园四期油溪镇工业用地配套项目使用林地现状图.pdf连平县人民政府2025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