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万峰林场,开发区,各有关企业:根据潮州市商务局《关于印发<省级促进外贸稳量提质专项资金开拓国际市场项目和出口转内销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潮商务函〔2025〕27号)文件精神,请积极宣传发动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申报,符合申报企业请于2025年7月9日前将书面材料一式4份及电子数据光盘1份报送至区工科局贸易管理促进股,地址:潮安区人民政府综合楼4楼区工科局426办公室,联系方式:0768-5815292,附件:关于印发《省级促进外贸稳量提质专项资金开拓国际市场项目和出口转内销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潮商务函〔2025〕27号)潮州市潮安区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2025年7月2日附件:附件:关于印发《省级促进外贸稳量提质专项资金开拓国际市场项目和出口转内销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潮商务函〔2025〕27号).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