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西藏自治区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藏经信发〔2023〕34号),我厅组织开展了2024年度第二批西藏自治区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经企业申报、地(市)推荐、实地核查、专家评审等程序,确定了2024年度第二批西藏自治区创新型中小企业名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确定西藏恒发通讯建设有限公司等103家企业为2024年度第二批西藏自治区创新型中小企业(详见附件),通过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更新企业信息,未及时更新企业信息的,取消复核资格,应在发生变化后3个月内,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由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厅核实后取消创新型中小企业资格,将按规定取消创新型中小企业资格,五、创新型中小企业到期后企业自愿申请复核,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厅组织复核(含实地核查),附件:2024年度第二批西藏自治区创新型中小企业名单.doc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厅2025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