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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新宁县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遴选评审方案

新宁县人民政府 | 2025-07-02
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的通知》和《湖南省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草案)》的文件精神,一.评审方式县农业农村局组织评审小组对申报资料进行现场审核,对照资质要求和申报条件对培训机构的培训能力和各项评审指标进行综合评审和量化评分,根据评分结果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将遴选情况报县农业农村局党组会议研究,最终确定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四.评审指标1、培训资质: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申报培训专业所需的培训资质、培训办学资质在有效期内,7、加分项(最多10分,有两项以上加分项不重复加分):被评选为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优质校、省级优秀培育机构的加10分,被市级和市级以上相关部门协会评为优秀职业培训学校和农民教育培训优秀培训机构或先进单位的加8分,咨询监督电话:0739-4811800附表1:新宁县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遴选评审得分表遴选单位名称:序号评审项目评分标准得分备注1培训资质10分培训资质: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培训机构有投影、电脑等与申报培训专业相关的现代教学设施设备齐全计10分;教学设施设备较全计8分;教学设施设备不全不计分,3培训经验20分培训机构承担和组织过高素质农民教育培训,能按时完成培训任务且培训效果好,有丰富的农民教育培训经验的计10分;没有承担过高素质农民培育,但承担过其它部门组织的农业技能培训的计8分;没有承担农民教育培训任务的经历的不计分,组织管理人员少,分工不明确的计8分,4培训管理10分2024年度培训机构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财务管理规范,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不良的记录计10分,6后续跟踪服务能力10分培训机构具有稳定的后续培育指导团队,有专职的后续跟踪服务专业老师、有培训后续跟踪服务能力计10分;没有专职的后续跟踪服务专业老师,只有兼职的后续跟踪服务老师计9分,7加分项(最多10分)评选为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优质校、省级示范培育机构的加10分,被市级和市级以上相关部门协会评为优秀职业培训学校和农民教育培训优秀培训机构或先进单位的加8分,给予一票否决,不允许承担培育任务;不具备申报培训专业所需的培训资质的不得承担相关专业培训任务,合计得分附表2新宁县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评审得分排序表序号参加遴选单位得分全体评审人员签字:评审时间:2025年月日附表3新宁县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遴选评审结果表单位:新宁县农业农村局日期:2025年月日培育机构名称评审得分评审结果评审组人员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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